我省出台政策支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整合重组
通知提出,用好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,引导地方综合运用兼并重组、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,加快处置“僵尸企业”。充分发挥省级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奖补资金激励作用,引导过剩产能尽快退出,加快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。唐山、邯郸、石家庄、廊坊、秦皇岛等钢铁行业集中市,要结合本地压减产能任务,从市本级财政中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、整合重组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。在税收政策方面,通知明确,落实好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、土地增值税、营业税、印花税、契税等税收政策。落实建筑安装、金融等行业营改增,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,降低钢铁行业税收负担,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效益。
坚持有保有控,按照风险可控、商业可持续原则,加大对钢铁行业信贷支持力度。通知提出,对技术设备先进、产品有竞争力、有市场效益的优质骨干企业,继续给予信贷支持;对通过布局调整和联合重组化解过剩产能的钢铁项目,列入重点支持范围,鼓励给予长周期、低利息贷款支持;对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企业一律不予新增贷款,原有贷款要逐步压缩退出。鼓励金融机构对暂时难以按时偿付本息但具有较好前景的钢铁企业,在做好贷款质量监测和准备分类的前提下,通过变更还款方式、调整贷款期限等实施贷款重组。
为做好职工安置,通知提出,扎实落实“三补一降”援企稳岗政策,鼓励企业通过安置、转岗培训、轮班、待岗发放生活费等形式稳定就业岗位,企业按规定可享受稳岗补贴。将援企稳岗资金列入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统筹安排。鼓励企业通过转型转产、多种经营、主辅分离、辅业改制等方式,多渠道分流安置人员。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、再就业有困难的职工,经自愿选择、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,依法变更劳动合同,企业为其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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