孵化企业入驻安排
1. 企业发展部门应着手制定该进驻企业的孵化计划、建立企业档案、更新企业信息库、落实负责跟踪服务的项目经理、发放孵化服务手册、讲解企业促进服务内容等;
2. 资产运营部门应向进驻企业介绍孵化器的房源情况,介绍租金和相关费用的收取规定,根据物业服务管理程序与企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、孵化协议书、消防安全和安全责任书等合同文本,并收取房租、发放钥匙、演示各项服务设施、更新房屋及收费信息系统等;
3. 物业服务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安装电话、分配互联网络IP、分配信箱、更新门牌及指引牌、登记初始使用的水电表、协助企业搬迁等。
4. 物业管理部门可以向入驻企业提供一份简易版的《进驻指南》作为新入驻企业的咨询资料。
5. 企业发展部应向入驻企业详细介绍孵化器的优惠政策及管理制度,包括扶持企业的优惠政策、孵化企业的准入制度、孵化企业的毕业制度、孵化企业的退出制度、孵化器统计管理办法等。
6. 孵化器在构建标准化的服务程序的同时,还应建立一套服务投诉程序,不断改进服务。孵化服务投诉服务应包含以下内容:
(1)公布投诉渠道;
(2)确定统一的投诉受理部门并对外公布;
(3)调查投诉事项的真实性;
(4)按照投诉项的业务性质确定投诉答复责任部门或责任人;
(5)征求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的意见;
(6)记录被投诉的事项及处理结果和改进绩效。
孵化企业的毕业服务
1. 就毕业事项向企业提供咨询并沟通;
2. 企业毕业后的场地推荐;
3. 企业迁出后的来访接待、邮件等信息转递服务;
4. 毕业企业的跟踪服务,孵化器应继续跟踪服务3年,继续关注、指导企业发展,帮助毕业企业具备资源整合和抵抗风险的能力。
企业入驻服务流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