孵化器服务管理程序
一、孵化用房管理程序
1.房屋出租程序
(1)确定具体出租房间。按照企业进驻申请审批表中审批意见,确定具体出租房间,及时通知承租企业。
(2)向进驻企业介绍相关情况。
A. 为企业介绍进驻步骤;
B. 由专人负责带领企业实地看房;
C. 根据企业性质及相关待遇,详细介绍进驻后缴费标准及所须缴纳费用。
(3)合同签订
A.在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的同时还须与进驻企业签订《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》、《安全责任书》、《消防安全责任书》等文件。提供加盖公章的房产证明和房型图复印件,以便企业进行工商注册。
B. 相关费用收缴
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,根据企业性质,按照相关收费标准为企业计算出进驻时(以季度为单位)须交费用明细并由企业确认。
a. 新创办的企业以现金的方式交到指定银行指定的账户,凭银行回单暂开据个人名义下的预付房租收据,待企业工商注册完成后再转到相应公司名下。
b. 已注册的企业,直接收取转账支票。并通知企业尽快将注册地址变更至科技园。
(4)房屋交付使用
由专人负责带领企业检查屋内设施完好程度,记录室内电(水)表读数,进驻企业确认签字后发放钥匙,房屋交付进驻企业使用。
(5)及时将最新房源情况上报科技园领导及相关部门。
2. 房屋退租程序
(1)合同期满退租程序
A. 检查入驻企业缴费情况,确认无欠费后按《房屋租赁合同》相关条款与入驻企业办理退租手续。
B. 由专人负责与进驻企业一起检查屋内设施完好程度并做好记录,由进驻企业确认签字后收回钥匙。提醒进驻企业在三十天内及时将营业执照注册地点迁出科技园。
(2)合同未到期退租程序
按《房屋租赁合同》相关条款由双方协商办理。
(3)及时将最新房源情况上报科技园领导及相关部门。
3. 企业增(调)房程序
(1)由需增(调)房的企业提出书面申请(填写申请表)。
(2)上报至科技园项目管理人员。
(3)由科技园项目管理人员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认定是否需要增(调)房,并上报科技园领导。
(4)科技园领导审批。
(5)根据科技园领导审批意见,按房屋出租程序为企业进行增(调)房。
(6)及时将最新房源情况上报科技园领导及相关部门。
二、合同签订与费用收缴服务管理程序
1. 合同签订程序
(1)在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的同时还须签订《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》、《安全责任书》、《消防安全责任书》等文件。
(2)科技园与进驻企业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等文件,须经科技园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新签或续签。
(3)科技园与进驻企业新签或续签《房屋租赁合同》等文件,其期限原则上定为一年。特殊情况须经科技园领导审批后方可签订。
2. 费用收缴程序
(1)进驻企业各项费用按《房屋租赁合同》等文件的相关条款规定,以季度为单位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十天进行收缴。
(2)在每季度末由专人负责对每个房间的电(水)表读数进行核查,由企业确认。
(3)由办公室相关人员提供网络用户使用情况。
(4)根据《房屋租赁合同》等文件的相关收费标准及水、电、网络等实际使用情况,在每季度末为进驻企业计算出须交费用明细,并下发费用缴付通知单。
(5)企业确认费用缴付通知单无异议后,在规定时限按缴付通知单上的费用交纳明细进行收费工作。
(6)按项目为企业开据发票或收据,并为需要企业提供电费总收据单复印件,以便企业进行电费收据入账。
(7)对缴纳支票的企业,对支票进行审核后开据等额发票和收据。填写收费通知单并连同相应票据及时上缴财务部门,由会计确认后留存第二联。
(8)对缴纳现金的企业,为企业填写现金交款单,并按现金交款单回执开据等额发票和收据。填写收费通知单并连同相应票据及时上缴财务部门,由会计确认后留存第二联。
3. 费用退还程序
(1)押金退还程序
A. 企业按退租程序完成退房。
B. 企业已将营业执照注册地点迁出科技园。
C. 由企业填写退押金说明并加盖公章。
D. 按用款审批程序为企业请款。
E. 由企业开据押金收据。
(2)其他费用退还程序
原则上不办理房租、服务费等费用的退还,特殊情况须经科技园领导批准方可进行退还。